第130章
  
  “不过,奉倩,你答应我,不要那么快忘了我。至少一年……不,再多记着我一年好不好?如果你也忘了,这世上就再不会有人记得我了。”
  她语声很认真,神色甚至称得上郑重——“还有,日后你娶了新妇,不必带她来见我。我,我总归不愿看到你同旁人亲昵……”
  青年伸了手,温和地拭去她眼角的泪渍。然后将少女裹着被子紧紧拥入了怀中。
  “好。”
  你说什么,我都应你。
  曹莹的病情日渐一日地重了起来,整个人愈来愈孱弱,荀粲日日衣不解带地小心照料。她生命中最后这些日子,却是一生最为珍视的一段记忆。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寸步不离地守着自己,捧在手心儿里呵护,仿佛易碎的琉璃。
  这一年冬日,腊月里她竟发起烧来,荀粲便褪了外衣立在飘雪的院子里,将自己冻得浑身冰凉然后将妻子抱入怀中好让她略微舒服些。
  次年五月,曹莹病逝在院中的石榴花树下,灼然明艳的石榴花翩跹着飘落在少女苍白的脸颊上,凄艳美丽。而荀粲就这样静静拥着妻子,感受着怀中的身躯一渐渐泛凉……
  爱妻逝后,荀粲一病不起,不久之后随之而逝。
  荀奉倩与妇至笃,冬月妇病热,乃出中庭自取冷,还以身熨之。妇亡,奉倩後少时亦卒。《世说新语·惑溺》
  ◎作者有话要说:
  【荀粲】
  一、父子因为比较喜欢荀令君,所以读三国史记得很清,他死时,幼子年仅三岁。
  那个时候,心里莫名地划过一个念头——这个孩子长大后,会怎么想他的父亲呢?
  一个崇高到舍身成仁,也自私到抛弃妻儿的父亲。
  读《荀粲传》时,果然看到了这样的情节:荀粲和同宗兄弟们议论学问,他的兄弟们都十分推崇享誉天下的荀彧。而身为人子的荀粲,却固执地坚持——父亲荀彧的学问不如堂兄荀攸,且口才了得,几个兄长虽生气却辩不过他。
  这个孩子,并不以自己享誉天下的父亲为荣,也并不崇慕。
  史籍中对于他性格的记载,是这样一句话——「性简贵,不能与常人交接」。
  他孤傲、不合群,鄙夷功名,也不在乎世俗的看法。
  可以作为佐证事情有两件。
  一是曾和好有夏侯玄、傅嘏闲坐时,曾说过:“你们两人混迹于世俗间,功名盛过我,但学识可不如我。”傅嘏反驳:“正是因为学识才成就了功名,天底下哪里有本不足而末有余的人?”荀粲答:“我凭学识可以和你们有一样的盛名,可我未必为你们所为。”
  二是在当时那样一个士人爱惜「清名」的时代,发表了「娶妻娶色」这样不合时宜,的言论。
  也正因为这样的孤高不群,我行我素,他逝后落葬时,前来吊唁的只有寥寥十余人——
  他的一生,简直和自己通达温雅、享誉天下且极位人臣的父亲是两个极端。
  有时候莫名觉得,他大约内心深处对父亲有着隐隐的抵触罢。
  二、夫妻荀粲为妻子殉死的故事,是编在《世说新语·惑溺》卷中,作为反而教材警喻世人的。
  魏晋时期,曾有个士人,在发妻死后,严格守孝,不与姬妾同房,结果遭到时人耻笑,可以想象,为妻子殉情在当时社会是多么天方夜谭的行为了。
  可,任性的荀粲,也并不在乎这些罢?
  《小窗幽记》里,有一句话我很喜欢:“情最难久,故多情人必至寡情;性自有常,故任性人终不失性”。
  奉倩任性地度过了自己短暂的一生,逝后与爱妻同归并骨,幽冥相聚,没有让她自己孤单太久,其实也很好罢。
  ※※※
  作者要说的话:近段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,很少有空闲,而且也真的静不下心来写东西,所以这个故事暂且完结。
  十分愧对一直以来留言支持的亲,真的很抱歉,对不起!
  等过段时间空闲点儿,状态好点儿了,可能会按时间轴接着写完这个系列吧,谢谢大家,晚安。
  第126章 番外(对,九年后,作者回来写番外啦~)
  ◎比较偏爱阿荼的故事,又给她写了个番外——◎
  我是一棵树,一棵甘棠树。
  虽然才刚刚两寸高,又矮又细瘦,但,我还是要强调,我是一棵树。
  唉,只是运气有点儿背,出生在了咸阳宫里里最偏僻的院儿。院子一偏僻么,就容易荒着,然后杂草丛生,才是初春,就已经疯长到了尺余高。而我个子太小,拼了命也争不到多少雨水日光,连叶子都可怜巴巴的泛白发黄……但,我一定要努力活下去!
  至少要活到冬天!
  哼!作为一棵树,我可比那些杂草耐冷多了,落霜下雪也死不了,过了冬就能窜高好几尺,粗壮上一大圈儿,怎么都不怕它们了。
  至于眼下,我大约应该乐观点儿。说不定哪天这宫殿的主人就想起这院子来了,打算除除草呢?
  不过,听远处的木瓜树和李子树谝闲传的时候说起,这咸阳宫如今的主人好像叫什么秦王政……十六七岁,除了拜见母亲和祖母外,几乎不来后宫,宫里人丁稀少,根本没有妃子美人什么的。
  所以,盼着他想起这儿大概是一个很奢侈的念头。
  但,梦想还是要有的,万一呢?
  大约是我做梦太虔诚,一个多月后它竟成了真——这偏僻的小院儿居然住进了一个人类!
  那是个和我一样弱小细瘦的女孩子,十三四岁的样子,穿着……呃,我以前在宫里从来没见过的粗糙布料做的衣裳,后来才知道,那料子是纻麻,外头的庶民大多这么穿。
  而她,是年轻的秦王游猎时,带回的猎物之一,一个郑地庶民家的女儿。
  不晓得出于什么心理,被秦王丢在了这儿。
  但是,这个不重要,重要的是——
  “啊啊啊快看看我呀!我在这儿我在这儿,就在南边儿杂草堆里,我是棵树,是棵可以长高长大结甜甜的果子的甘棠树!”
  但,很可惜,我的呐喊并非人类的语言,她听不到;我个子太小被杂草淹没,她也看不到。
  我丧气得厉害,因为最近我四周的白蘩、莠草都已经长到了两尺高,叶子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密,我连它们叶缝儿漏下的阳光也照不到了。拢共五片叶子,已经黄落了两片,其余三片除了叶脉以外也快掉光色儿了,没有养分供给,根也越来越弱,我能感觉到自己已经渐渐流失的生命力……大概会死在明天罢,或者后天?
  “我会死在这里么?”第二天,我听到那新住进来的女孩子站在杂草丛边,看着东边的方向,自言自语。
  “不,要撑下去,多撑一天算一天。”我不知道是说给她,还是自己。
  就这样,我和她都撑过了一天又一天。
  到了三月初,她似乎渐渐适应了环境,不再像起初那样不安。同时,觉醒了农户家孩子的本能——打算在院里种点儿东西。
  就这样,那唤作「阿荼」的女孩子开始规划院落,然后穿上旧日的纻麻衣裳,扎起裙角,挽了袖子,开始一撮撮徒手拔草……
  啊啊啊在她干净利索连根拔起一大片又一片白蘩、莠草,然后手指就要揪到我的时候,我几乎一瞬间尖叫出声。
  “哎呀!这、这是一棵甘棠树!”
  呼……这一刻的救赎感谁懂?!
  她的声音极其好听,据说当时就是和同伴们在水泽采霍时唱歌动听,才被买下带回来的。而此刻,对视中,她的眼睛黑得带着灵气,干净清澈极了,泛着惊喜至极的光,小心翼翼地轻轻触了下我的叶子。
  “和鄢陵一样的树呢。”
  那个地名,应当是她的故乡。
  她放缓了进度,一棵一棵拔掉了我四周所有的杂草,从离我老远的地方就开始掘土,连一丝须根都没有伤到,就这样全根全叶地把我刨了出来,然后移栽到了北墙根儿上,整个院儿里阳光最好的地儿。
  从那天起,她天天都起得很早,用陶鉴捧了整整一鉴水,先从我浇起。然后是她在原先杂草丛的地方种下的其他花草们。她浇得很仔细,甚至会托着某片叶子,将不小心溅上的泥点子、虫屎、鸟粪之类的东西细细洗净。
  呼,这日子,舒坦!
  日子一天天过去,紫堇、芍药她们出芽发叶,我也拔草似的长高起来,等到了初夏,我已经长到了两尺来高,叶片舒展,和杂草什么的再也不像了。
  而就在这一天,秦王来了。
  他是个很不好惹的人类。
  他带着阿荼一起进了屋,也不晓得他说了什么,做了什么,自他走后,她那天再没有出屋子……像是害怕。后来,听隔壁院儿的木瓜树他们闲谝时知道,庶民出身的女孩子,在这宫里比杂草还没根没蒂,秦王就算失手杀了她,也不过天上落场雨一样随意,几日光景后,便不剩任何痕迹。